2007年12月26日 星期三

酒醉駕車要不得.......





就在今天凌晨,我去中研院接小寶的時候,發生了車禍。

事情是這樣的,當我要從中研院門口要左轉回家時,突然看到一台機車闖紅燈衝過來。因為剛起步車速不快,我就踩煞車停住,想說讓機車先過去算了。結果就看到車子歪斜斜的衝過來,砰! 又飛出去了。

其實車開這麼久,要說沒有出事是比較不可能的。之前曾經出過一次烏龍車禍 -- 有兩台機車在南京東路上擦撞,結果兩位大哥就把車丟在快車道,人跑到旁邊去理論。我車子開過去時,一下沒閃過,就擦撞了上去。那次車禍的時間跟這次很像,因此在機車裝上的那一剎那,我知道這下有得忙了。

巧的是,警察剛好巡邏經過,因此馬上透過無線電叫救護車和交通警察。機車駕駛倒地不省人事,但是馬上有一位熱心的徐先生,跑來跟警察說:

"警察先生,我看他一定是有喝酒! " 徐先生說他一路從忠孝東路口跟著這台機車,一直到他撞上我。我下車看了一下,我的車子沒有太多損傷,保險桿上面破了一個洞而已。但是機車騎士飛出去之後就倒地不起,還好他有戴著安全帽,不過看起來是受傷不輕。在這邊先跟大家講解一下車禍處理的步驟:

1. 先打電話報警,如果有人受傷順便叫救護車。
2. 現場千萬不要移動,放置故障標誌,人退到安全的地方等警察。
3. 如果有相機,記得要拍照。
4. 警察來之後,準備好身分證、駕照、行照。
5. 如果有錄音筆或手機,可以把與警察或肇事者的對話錄下來,免得事後忘記重要的證據。
6. 通知保險公司,詢問出險需要的資料。
7. 如果這些記不起來,就call我。

後來跟著警察到忠孝醫院去做筆錄,順便做了一下酒測:我的結果是0.0毫克;對方是1.1毫克。超過0.25毫克就算酒駕,所以他除了要領罰單、吊照外,還多一條公共危險罪。而如果鑑定報告出來是他的錯(警察說九成是),還要陪我修車的錢。幸好他是撞到我的車,自己受傷就算了;如果他是撞到別人,那就阿彌陀佛了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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